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委托代理理论在国企中的衍生与变异
引用本文:邓正华.委托代理理论在国企中的衍生与变异[J].企业改革与管理,2006(5):30-31.
作者姓名:邓正华
摘    要:委托代理理论是过去20年中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是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内容体系。标准的委托代理理论建立在两个基本假设上:(1)委托人对随机产出没有贡献;(2)代理人行为不易观察。在这一前提下得出两个基本结论:(1)在任何满足代理参与约束及激励的相关约束中,代理人必须承受部分风险;(2)如果代理人是风险中性者,则代理承受风险可达到最优。然而在我国传统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关系中,国家作为企业的终级所有人(终级委托人),经过多次委托代理关系,最后把企业经营管理权限委托给国有企业经理人员。在没有建立完善的经营者选择机制和激励机制的背景下。在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着大量中间代理人,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导致国有企业低效率的重要原因。

关 键 词:委托代理理论  代理人行为  西方新制度经济学  企业资产管理  委托代理关系  经营者选择机制  国有企业  变异  衍生  国企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