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许可法与政府职能的转变 |
| |
引用本文: | 崔玲娥.论行政许可法与政府职能的转变[J].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8(1):78-80. |
| |
作者姓名: | 崔玲娥 |
| |
作者单位: | 崔玲娥(陕西省行政学院,行政理论系,陕西,西安,710068) |
| |
摘 要: | 行政许可法要求政府是透明的、法治的、高效的、讲诚信的服务性政府;要求政府转变职能,从审批到许可,以法律的形式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范围,保护人民的利益,从源头上防止行政机关谋取私利达到从根本上、制度上防止和治理行政许可中的腐败的目的。
|
关 键 词: | 行政许可法 政府职能 行政权力 听证会 申请人 行政管理方式 服务型政府 行政审批 诚信 |
文章编号: | 1008-827X(2004)01-0078-03 |
修稿时间: | 2003年10月10 |
The change to administrative permit of law and government function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