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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对瑕疵抵债资产的管理及其权利实现
引用本文:朱迎萍.商业银行对瑕疵抵债资产的管理及其权利实现[J].甘肃金融,2013(4):42-44.
作者姓名:朱迎萍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
摘    要:贷款合同和质押、抵押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商业银行的权利能否实现,同样依赖作为义务人的贷款人也即质押人或抵押人的义务的积极履行。现代商业银行最通常的业务包括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虽然现代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需求急剧上升,但资产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仍是其主要收入来源,其中以贷款业务和投资业务最为重要。而作为贷款业务主要的抵质押贷款,当质押权利或抵押物出现瑕疵时,商业银行应如何进行管理并实现其权利,本文将在这里进行探讨。

关 键 词:现代商业银行  抵债资产  应收账款  质押贷款  抵押人  瑕疵  物权法  中间业务  抵押合同  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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