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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出台经责审计结果运用办法
引用本文:王国斌.达县出台经责审计结果运用办法[J].现代审计,2005(4):32-32.
作者姓名:王国斌
摘    要:2005年4月8日,达县召开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达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并2005年起执行。该力法规定:以离任审计为主,加强任中审计,试行任前审计,把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离任(含平级交流)的党政一把手,应当接受离任审计;凡任职时间在一届以上的党政一把手,必须接受任中审计;凡提拔任用的党政一把手,必须接受任前审计。会议还制定了审计结果公告办法。

关 键 词:审计结果运用  达县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党政一把手  2005年  出台  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结果公告  离任审计  任中审计  任前审计  暂行办法  会议讨论  领导小组  参考依据  干部任免  任职时间  接受  试行  奖惩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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