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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制的法律障碍
引用本文:王俊韡,苏永明.有限合伙制的法律障碍[J].企业改革与管理,2005(1):18-19.
作者姓名:王俊韡  苏永明
摘    要:在美、英等风险投资比较发达的国家中,有限合伙是风险投资基金最主要的形式。在这种形式中,合伙人由有限合伙人和无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主要包括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大公司和个人投资者,他们的投资占总投资的99%,但不直接参与经营和管理,对投资承担有限责任;而无限合伙人(又称为普通合伙人)为风险投资家,他们出资仅为总投资的1%,负责基金的实际运作,对投资后果承担无限责任。在项目产生收益后,

关 键 词:总投资  大公司  有限合伙制  风险投资家  个人投资者  养老基金  风险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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