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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贷款应收未收利息必须实行“双线管理”
引用本文:黄海滨.信用社贷款应收未收利息必须实行“双线管理”[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91(2).
作者姓名:黄海滨
作者单位:贵港市信用社联
摘    要:(一)目前贷款应收未收利息管理现状及成因。 1、贷款应收未收利息数字反映不准。从我市各信用社反映的数字看,贷款应收未收利息的准确率达不到50%。据笔者所了解,全玉林地区信用社也不同程序地存在着这一问题。 2、贷款应收未收利息帐设置不规范,给进行总分帐核对带来一定的难度。从我市信用社检查的情况看,相当一部分社只设总帐,不设控制各分社的二级帐,或只设二级帐不设总帐;分社只设总帐不设各村或各分本帐的二级帐及管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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