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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适当分离
引用本文:杨政.邮电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适当分离[J].邮电企业管理,1988(4).
作者姓名:杨政
摘    要:邮电企业实行承包制,实质上是根据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适当分开的原理来设计的一种经营管理制度。我国邮电业生产资料所有权集中在国家手中,由于邮电通信的特点和它的垄断性,通信社会化程度高,规模大,对国计民生影响突出.所以长期以来,邮电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是合在一起的,即典型的国家所有、国家经营,应当说,这种模式在近期仍起主导地位。但是,由于各个通信企业所在的地理位置不同,企业之间、企业与当地社会经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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