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制度 努力建立新型的招投标监督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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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金星,陈剑峰.实行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制度 努力建立新型的招投标监督模式[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01(6):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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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金星 陈剑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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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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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7条明确规定的一项管理基本管理制度。实行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制度后,政府行政监督部门如何转变管理的方式,切实做好依法监督管理,确保招投标“三公”原则,成为当前面临的新课题。下面我把温州市实行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制度情况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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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温州市 招标 投标 书面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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