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财乡管利弊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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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乔槐.村财乡管利弊析[J].云南农村经济,2005(4):7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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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乔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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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楚雄州委党校,楚雄6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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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年,在农村实行了村民自治的改革后,一项叫做“村财乡管”的新举措也在省内外的一些地方逐步实施了起来。所谓“村财乡管”,即农村村(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将集体财务委托给乡(镇)代管。目前,对这项举措人们是肯定者居多,而否定者也有。持否定意见的,辟如2004年10月24日《人民日报》第五版载吴爱学的文章《村财何须乡管》即是。村财到底该不该乡管?管了利弊如何?最近,笔者经过认真调研后对此谨谈一些看法,以供从事此项工作和关心此事的的同志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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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财乡管” 利弊 《人民日报》 否定意见 村民自治 财务委托 村民小组 委员会 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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