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美国、欧盟、中国反倾销法差异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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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邵桂兰.WTO、美国、欧盟、中国反倾销法差异比较[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3(5):3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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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桂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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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山东,青岛,266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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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WTO及世界各国反倾销法在对倾销和损害的认定、反倾销的程序和措施等原则问题上基本一致 ,但在以“替代国”价格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产品“正常价值”问题、公共利益的考虑、对出口商替进口商交纳反倾销税的作弊行为的制裁、反规避的措施和对中止反倾销调查的态度、做法等问题上 ,却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规定。了解这些有助于完善我国反倾销法以及更好地应对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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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替代国 公共利益 反规避 中止反倾销调查 |
文章编号: | 1000-2154(2003)05-0035-04 |
修稿时间: | 2003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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