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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职工承包合同中不应规定“伤残亡由个人负责”条款
摘    要:劳顾问: 我是某国有企业的职工,最近单位要求我承包一间酒楼,我同意承包,但不同意单位在承包合同中规定“伤残亡由个人负责”这一条款。为此,承包合同至今仍无法敲定。请问:我的要求是否合理?望予赐教。苏理苏理同志: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1992年印发的《关于企业内部个人承包中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中规定,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合同,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一种方式。企业经营机构的转变,并未改变企业与职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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