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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个税板上钉钉
引用本文:刘佳.二手房个税板上钉钉[J].中国经济信息,2006(16):40-41.
作者姓名:刘佳
摘    要:继二手房开征营业税后,7月26日。国税总局出台相关通知,要求自8月1日开始。国内居民在进行个人二手房转让时,所得收益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税。该税率为固定的20%。该通知还首次明确了一系列的操作细则和税前扣除项目。这是今年二手房开征营业税后的第二次冲击波。让原本热闹的地产市场更加沸腾起来。

关 键 词:二手房  财产转让所得  税前扣除项目  国税总局  地产市场  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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