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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采取“以奖代补”办法破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难题
作者姓名:陈大光  赵克  吴庆华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黑龙江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
摘    要:农村公益事业"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由来已久,多年来一直没有找到破解的方法,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普遍感到无从下手。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进展缓慢,除制度不够完善外,农民经济承受力弱、整体素质不高也导致"一事一议"难实现。2004年,黑龙江省肇东市五站镇曲乡村由群众点题,大家决策,民主监督,敞门办事,全村1814人筹资21768元建设村屯道路2.5公里,解决了长期制约该村发展的"心病",使该村终于走上了这条"致富路"、"希望路"。这仅仅是黑龙江省实施对农村公益事业"以奖代补"政策以来农村发生变化的一个缩影。当年末全省第一笔兴办农村公益事业的"以奖代补"资金发到农民手中时,预示着全省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找到了突破口。"一事一议"筹资兴办农村公益事业"以奖代补",这是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享受国家"一免两补"之后,黑龙江省出台的又一惠农政策。政策规定,从2004年起,凡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完成的集体农田水利建设、植树造林、修建村屯道路和改善环境卫生等公益事业,在年人均筹资12元限额内,省级财政给予50%的资金作为奖励补助。这一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2004年全省共有72个县(市、区)、801个乡镇、7200个村开展了"一事一议",议成项目7756个,1192万农民参加了筹资,筹资金额达1.39亿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944万元,大大改善了农村的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为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可以说黑龙江省在改革中趟出了一条新路子。

关 键 词:黑龙江  事业建设  农村公益事业  农村基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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