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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维权:取证问题是难点——访山东众成仁和(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启光
引用本文:刘畅.医疗维权:取证问题是难点——访山东众成仁和(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启光[J].中国质量万里行,2011(4):24-26.
作者姓名:刘畅
作者单位:《中国质量万里行》编辑部
摘    要: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如果调解不成诉至法律时,不要考虑医疗事故问题,更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应该直接按照《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及时主张损害赔偿,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关 键 词:医疗纠纷  律师事务所  淄博  山东  取证  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  《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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