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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举证责任的承担
引用本文:吴西彬. 谈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举证责任的承担[J]. 税务与经济, 2003, 0(1): 75-77
作者姓名:吴西彬
作者单位:焦作工学院,社科系,河南,焦作,454000
摘    要: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有必要在特定条件下引入纳税人承担举证责任制度。现行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提供证据的义务和应纳税额的核定制度,与纳税人承担举证责任规则均不相同。在设置纳税人承担举证责任制度时,为了保护纳税人的利益,应严格限定其适用范围和法律后果。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 举证责任 中国 行政诉讼法
文章编号:1004-9339(2003)01-0075-03
修稿时间:2002-09-24

On the Burden of Proof by Taxpayers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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