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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之完善
引用本文:谭阿勇.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之完善[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7(5):37-40.
作者姓名:谭阿勇
作者单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原因,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主要是为管理目的而设,只能满足对土地、房屋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确立统一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我国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经济生活的要求.比较世界各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我国宜采用要件主义的立法例建立中国特色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关 键 词:不动产物权  登记制度  要件主义
文章编号:1008-5793(2003)04-0037-04
修稿时间:2003年6月10日

On Perfecting the Registering System of Right-in-Rem of Real Estate in Chin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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