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实施后停车位归属及收益分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陈伟答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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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刊编辑部.《物权法》实施后停车位归属及收益分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陈伟答记者问[J].中国物业管理,2007(10):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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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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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姜万荣、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陈伟在中国政府网,通过在线访谈栏目,就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贯彻落实情况与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陈伟秘书长就《物权法》实施后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属、停车费的收益分配等网友特别关心的问题做了深入细致的回答。同时,此次访谈在物业管理行业内也引起了广泛关注,本刊记者就此对陈伟秘书长进行了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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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物权法》 答记者问 收益分配 秘书长 停车位 陈伟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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