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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洛川县严格规范公务用车处置行为
作者单位:洛川县财政局
摘    要: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更新、处置公务用车行为,去年七月份以来,陕西省洛川县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了公务用车的回收、调拨和处置。一是对县级部门单位更新的公务用车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收缴、集中处置的管理模式,有效地解决了旧公务用车随意处置、低价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二是对更新下来有一定使用价值的旧公务用车,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调拨,优化配置,使国有资产发挥最大效益。三是对未到报废年限的旧公务用车,统一回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底价,进行公开协议转让,透明操作,杜绝了部门单位私自处置国有资产现象。四是旧公务用车的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集中统一管理。

关 键 词:公务用车  集中处置  洛川县  陕西  国有资产流失  机关事业单位  集中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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