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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措施 规范有偿使用
作者单位:常州市郊区农工部
摘    要:常州市郊区红梅乡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针对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诸如土地、厂房、机械设备、水电设施等集体资产租赁行为,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进一步规范集体资产的有偿使用,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一是统一资产租赁合同。凡乡、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对外出租集体资产均应签订合同,并统一使用乡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规定的合同版本。且合同签订后,需经乡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鉴证。二是规范资产租赁收费标准。土地按每亩每年6000-8000元收取有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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