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应实行“民有社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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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定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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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供销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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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供销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应该采取何种形式?当前人们有不同的认识。一部分同志以借鉴农村承包制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为理论依据,主张实行“社有民营”,即主张把供销社集体所有的门店、商场、柜组全部转租或承包给职工个人和个体户经营,抑或把社有资产分掉。对这种主张,我不能赞同。相反我认为,真正把供销社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有效形式决不是“社有民营”,而是经营形式采取“民有社营”,所有制形式实行“全员所有制”这种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为什么说供销社不能走“社有民营”的路子呢?理由至少有三条:第一,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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