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租赁若干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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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关振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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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鞍山市国土资源局,辽宁鞍山114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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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租赁指土地一级市场行为,即国家将土地出租与承租人,出租的客体是土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则指土地二级市场行为,即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与承租人,出租的客体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了限制条件,鉴于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并不改变土地使用权属主体登记,为促进土地使用权租赁市场以及经济发展,认为应逐步降低或取消限制条件。另外,这里还尝试探讨了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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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租赁 土地使用权租赁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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