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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从发展轨迹和调整对象角度
作者姓名:吴刚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33
摘    要:从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历史发展轨迹和调整对象入手,讨论了三者的联系与区别,笔者认为,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之间不存在谁包含谁,谁属于谁的关系,三者将长期并存,共同为调整当今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服务。

关 键 词:民法  商法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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