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煤炭销售核算对象及其方法的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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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乃文.改革煤炭销售核算对象及其方法的设想[J].煤炭经济研究,19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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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乃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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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煤炭管理干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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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 建国以来,煤炭销售管理体制虽经多次变革,但基本上是计划统一分配的形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煤炭企业在销售工作方面,要把原煤就是商品的传统旧观念,转变为只有经过深加工、提质升级后的煤类产品,才能投向市场的商品新观念。1991年颁发的《煤炭工业会计核算办法》中,成本和销售核算规定以原煤、选煤、洗煤产品为核算对象,分别计算产品销售生产成本和销售利润。笔者建议,把原煤作为煤矿的自制半成品,并改革煤炭产品销售生产成本的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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