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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开展同城票据交换业务的一些做法
作者姓名:刘伟华
作者单位:宾阳县支行
摘    要:为了方便各单位搞好经济结算,解决资金互相占用,加速资金周转,一九八七年五月,宾阳县金融系统由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了同业往来同城票据交换所。参加票据交换共有六个金融单位(即:县人民银行、县工商银行,县建设银行,县农业银行营业部和农行所属的芦圩营业所,新宾营业所)。业务开办几个月证明,这项业务合乎形势需要,经济效益得到提高,资金使用率相对增高,资金相互占用几乎消除,据统计1987年5月至8月止,票据交换总提出14491笔,金额74543千元,其中当天票据11343笔,金额58634千元,使用率(抵用率)为78.3%、金额78.7%;提入总14491笔,金额74543千元,当日出帐13621笔,金额71041千元,使用率(抵用率)为93.9%笔,金额95.3%,而去年同期收到同城票据使用率(抵用率)为52.3%。同城票据交换实行了交换和清算资金同步进行,全额清算,即:指出(付出)单独结算,提入(收入)也单独结算。我们采用这种方法手续简便,收就记收,付就记付,通俗易懂,很少出现错帐,发现差错也容易查找和处理。另外工作入门快,交换手续容易掌握,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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