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改进和强化专员办管理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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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光坤.浅探改进和强化专员办管理职能[J].财政监督,2002(2):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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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光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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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财政部驻北京专员办 副专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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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监察专员办职能定位的基准应该突出于财政管理,着眼于财政监督,管理财政直接支付事项,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审核以及财政某些审核审批业务,监督中央预算收支的执行、国有资本金的营运、财政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一、明确界定专员办监管职能按照监管并重的原则,专员办应调整现有职能,实行三增加、五强化、五保留、一改进。三增加是:①增加国库直接支付审核职能;②增加国有资本金监督管理职能;③增加对部门预算编制和专项资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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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员办 财政监察 国有资本金 财政直接支付 中央预算 专项资金 财政政策 执行 贯彻实施 营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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