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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探改进和强化专员办管理职能
引用本文:王光坤.浅探改进和强化专员办管理职能[J].财政监督,2002(2):21-22.
作者姓名:王光坤
作者单位:财政部驻北京专员办 副专员
摘    要:财政监察专员办职能定位的基准应该突出于财政管理,着眼于财政监督,管理财政直接支付事项,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审核以及财政某些审核审批业务,监督中央预算收支的执行、国有资本金的营运、财政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一、明确界定专员办监管职能按照监管并重的原则,专员办应调整现有职能,实行三增加、五强化、五保留、一改进。三增加是:①增加国库直接支付审核职能;②增加国有资本金监督管理职能;③增加对部门预算编制和专项资金申报

关 键 词:专员办  财政监察  国有资本金  财政直接支付  中央预算  专项资金  财政政策  执行  贯彻实施  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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