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查补税金会计核算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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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及时、准确反映税务稽查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对查补税金进行分类核算反映。现将查补税金会计核算的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应征和入库查补税金登记簿》明细科目的调整 (一)各入库单位和双重业务单位《应征和入库查补税金登记簿》的“应征查补税金”科目下增设“税务稽查查补”、“税务其他查补”和“外部门查补”三类明细科目;“入库查补税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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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补税金 会计核算 原始凭证 税务稽查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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