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体制亟待理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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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巨兴.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体制亟待理顺[J].农村经济,19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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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巨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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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垫江县农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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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集体的新老积累和当年农民除按税法向国家缴纳的税金外,向乡村集体上交的提留和统筹费,均是农村集体资金。它是农民积累的劳动成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的标志,是农村经济组织履行“生产服务、管理协调、资产积累”三大职能的基础条件。合作化以来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曾一度发生变化。但由农业部门管理是主要的,长期的。也是国务院及财政部、农业部、农业银行联合发文明确了的。近年来,由于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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