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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一词提又何妨
作者姓名:常征
摘    要:叫“民营”还是称“私营”,想来也争了好几年了。最近,国家工商局在有关会议上要求停止使用“民营企业”的提法。然而,许多单位和民间活动并不予理会。工商局官员也很振振有词:我国企业法提的是国有、集体、个体、私营、股份等,没有“民营企业”这一说。的确,这话讲得也有道理,而且还有法律依据。可是,这一要求却是含糊的,究竞是要求全国工商局系统还是要求全社会停止使用这一提法呢?倘若只是指前者而言,那当然毫无疑义是完全正确的。因为“民营”不是工商行政管理中区分所有制性质的规范概念,更不是统计工作中规范的统计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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