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3年底,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该《办法》作为我国首个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部门规章,其本身具有起步性和探索性的特点.随着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的加快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我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面临巨大的机遇和新的挑战.在此情况下,如何着眼于克服薄弱环节,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使之在规范中更趋活跃,更快地发展壮大,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