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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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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集贸市场是广大农民获取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重要交易场所,是商品交易市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商品流转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商业形态。对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发展、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起着积极的作用。但这几年,农村集贸市场仍存在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创建文明集市势在必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文明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56号),部署在全国农村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本刊对其全文转载,以期更好地促进文明集市的创建,为商品更好地在农村市场上流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关 键 词:工商  农村  集市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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