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治理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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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平来禄.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治理评析[J].财会月刊,2003(11):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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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平来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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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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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独立董事制度产生于以单层模式进行公司治理的美国.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该法规定,公司必须有40%以上的董事会成员不是公司的"利益人".但独立董事制度的真正兴起,是在20世纪70年代.在此之前,资本市场发达的英美等国的现代股份公司股权分散,公司的控制权基本上掌握在董事会手中.由于决策者不承担其决策所产生的财富效应的主要份额导致了严重的代理问题,因此在公司治理结构中需要针对单层治理结构的缺陷,建立对内部人有效的权力制衡和独立的监督机制.高层决策经营与决策控制的有效分离意味着外部董事具有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且不会与经营者串通,侵害剩余要求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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