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企业实现政企分开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耿玉德,朱奎柱,吴俊义.林业企业实现政企分开的思考[J].中国林业经济,1995(4). |
| |
作者姓名: | 耿玉德 朱奎柱 吴俊义 |
| |
摘 要: | 目前,我国林业企业正在进行经营机制的转换和企业制度的创新,企业的改革已由放权让利向理顺产权关系、实现企业自主经营的深层次方向转变,这标志着我国林业企业的改革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前提条件是实现政企分开。如果政企不分,企业经营机制就难以根本转变,企业经营自主权就难以落实,产权关系就难以理顺.现代企业制度就难以真正建立。因此,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政企分开是关键。1.政企不分的弊端政企合一的体制是与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这种…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