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训长效机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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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洁.建立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训长效机制的思考[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0,8(11):195-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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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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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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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立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训长效机制是完善"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的各项管理工作,巩固培训成果,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的必需,包括:优化课程设置、重视师资的选拔和建设、改进教学方法、构筑学员交流的平台、优化部门协调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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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训 长效机制 经验和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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