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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训长效机制的思考
引用本文:谭洁.建立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训长效机制的思考[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0,8(11):195-197.
作者姓名:谭洁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6
摘    要:建立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训长效机制是完善"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的各项管理工作,巩固培训成果,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的必需,包括:优化课程设置、重视师资的选拔和建设、改进教学方法、构筑学员交流的平台、优化部门协调工作等。

关 键 词: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训  长效机制  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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