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钢铁产品实施临时保障措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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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如下: 一、自2002年5月24日起,对普通中厚板、普薄板、硅电钢、不锈钢板、普盘条、普通条杆、普通型材、无缝管和钢坯等9种进口钢铁产品实施关税配额,关税配额内进口产品在执行现行进口关税率的基础上加征7~26%的特别关税。为了给所有进口商以平等和持续的进口机会,关税配额采取“全球配额”的方式。二、临时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为自2002年5月24日起180天。三、在临时保障措施实施期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可以根据有关情况的变化依法调整临时保障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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