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监管重心下移 工商所执法待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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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怀清,常新勇.商标监管重心下移 工商所执法待提高[J].中华商标,2008(3):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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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怀清 常新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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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济宁市工商局任城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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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商所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有综合监管职能的基层单位,是与各类市场主体直接联系的基层组织,处于市场监管执法的第一线,具有与社会各界接触最广泛、工作最直接、联系最密切、监管最敏感等特征。应该说,工商所是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先导。在目前工商体制改革的情况下,为充实商标监管力量,更有力地查处虚假违法商标,保护商标注册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标监管的重心下移到工商所已势在必行。但目前的工商所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环境亟待提高、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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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监管执法 商标监管 工商所 重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基层单位 监管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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