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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不建金融法院?
引用本文:张伟.建不建金融法院?[J].金融博览,2001(6):47.
作者姓名:张伟
摘    要:组建金融法院的可行性 根据法学原理,判断某类法律法规是否是独立的法的部门标准是:此类法律规范有无特定的调整对象.从我国金融立法的现状来看,我国的金融法是调整在货币流通和社会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所以,组建金融法律法院,建立中国独立的金融司法体系的理论基础已经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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