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赔偿纠纷案例与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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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莉. 邮政储蓄赔偿纠纷案例与分析[J]. 邮政研究, 2002, 18(4): 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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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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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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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情 原告:王某 被告:S市邮政局 原告诉称:1998年5月27日上午10时30分,李某到S市邮政局某邮政储蓄所办理到期存款的取款手续,被营业员告知电脑发生故障,要她下午再去取.李某认为,邮政局邮政储蓄所既然向储户许下"每超过一分钟,支付超时费一元"的服务承诺,就应该认真履行.李某要求该邮政局按每超时一分钟赔偿一元的服务承诺,兑现从5月28日起至5月31日止的赔偿费3887元,并赔偿由于款项没有及时取出,造成报名参加澳大利亚旅行团优惠时间错过没有享受优惠条件的1000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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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邮政储蓄 赔偿纠纷 案例 |
修稿时间: | 2002-03-18 |
Case Analysis of Compensation Issues in Postal Savin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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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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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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