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投机倒把提法的再认识
作者姓名:代庆成  靳玉杰  王滨
作者单位:哈尔滨市工商局 干部(代庆成,靳玉杰),哈尔滨市工商局 干部(王滨)
摘    要:《辞海》“投机”条说:“谓作事射利,乘机进行也”。从中不难看出,投机是一种带有机遇性且有风险的经营行为方式,目的是追求攫取利润。建国以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经济监督检查工作中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概括为投机倒把,正是由此引伸而来的。投机倒把的定义写入法规是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之规定:投机倒把是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国家法规政策,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条例》是在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特定的时期、经济环境下的产物。改革开放出现了很多新事物,且好多问题处于临界状态,诸如政企分开、市场体系的确立、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等亟待解决的情况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