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文写作知识讲座(之二)——公文要素及行文规则 |
| |
引用本文: | 张不,边俊利,张晓宇.行政机关公文写作知识讲座(之二)——公文要素及行文规则[J].金融与市场,2003(10):52-54. |
| |
作者姓名: | 张不 边俊利 张晓宇 |
| |
作者单位: |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
| |
摘 要: | (一)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处理办法》的规定,涉及国家和部门秘密的公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密公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
|
关 键 词: | 行政机关 公文要素 行政管理 写作方法 秘密等级 保密期限 行文规则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