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政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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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作出司法解释2000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从2000年12月9日起实施。该解释规定:对变造或者倒卖变造的邮票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邮票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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