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日汽车"尾气排放符合欧Ⅱ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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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信源,许东升.宁波"美日汽车"尾气排放符合欧Ⅱ标准[J].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00(1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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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信源 许东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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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邱信源;许东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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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我国第一家民营整车企业--宁波美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美日牌MR6370A轻型客车,经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其尾气污染物排放符合GB14761-1999《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等同欧Ⅰ法规)型式认证排放限值的要求。该检验结果同时满足欧洲Ⅱ号汽车排放法规96/69/EC"Motor Vehicle Emissions"要求。该类汽车尾气排放国家标准限值目前是一氧化碳不大于2.72g/km、碳氢化合物加氮氧化物不大于0.97g/km,欧Ⅱ标准限值分别不大于2.2g/km和不大于0.5g/km,美日牌汽车的实际排放经检测为1.05g/km和1.26g/km,大大低于国家标准和欧洲Ⅱ号排放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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