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业产业化的利益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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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晨.论农业产业化的利益机制[J].南方农村,19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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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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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农大经贸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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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题的提出 继家庭承包责任制、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体系、股份合作制之后,农业产业化又成为近些年我国农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农业产业化最一般的形式和内容是,由龙头企业作为中介,一头连接市场,一头连接农户。龙头企业多实行供产销一体化经营,由于它们要收购农户的大部分产品进一步加工,为了从质和量上确保供给,于是,对农户提供产前和产中乃至产后的服务,从而把分散的农户经营变成区域化的集约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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