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注册商标合理使用的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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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英,吕少罕.我国注册商标合理使用的立法完善[J].中华商标,2009(11):6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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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英 吕少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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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2]北京房山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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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注册商标合理使用现行规定
关于注册商标的合理使用规定,《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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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合理使用 注册商标 立法完善 《商标法实施条例》 商标专用权人 通用名称 第49条 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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