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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机电产品招标项目中投标人的“七宗罪”
引用本文:何辉.浅议机电产品招标项目中投标人的“七宗罪”[J].中国招标,2005(2M):14-17.
作者姓名:何辉
作者单位:安徽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安徽省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摘    要:招标是作为一种市场交易方式的最优选择应运而生的,一个成功的招标项目往往意味着采购业主在时间、投资金额及精力上的大大节省,同时也会为投标人减少销售环节中的人财物力消耗。近几年,特别是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我国的机电产品招标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这类招标项目的操作模式通常是招标代表机构接受业主的委托,用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投标人按照招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参加投标,在激烈的竞争中,以优越的性能、良好的质量、优惠的价格赢得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业主的信任,从而中标。在一个招标项目中,参与投标的厂商众多,而中标人往往只有一个。投标人为了标标,必然要做出各种努力,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其中部分投标人的某些作法不但没能给自己加分,反而引起了采购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反感,破坏了投标企业的形象,起到了适得其反的效果,得不偿失。那么机电产品招标项目中投标人应避免的作法有哪些呢?本试作一简单的分析。

关 键 词:机电产品  招标项目  投标人  交易方式  市场竞争  《招标投标法》  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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