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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的局限性
作者姓名:
董亚娜
作者单位: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 要:
法律作为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有其特有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对于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对社会生活发挥着深刻的影响和作用,可见法律的作用不容忽视,但是单靠法律来调整社会关系显然是不够的,是有局限性的,因此我们要对法律有清醒而冷静的思考,正确认识法律的局限性,并对其加以克服,从而推进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
关 键 词:
反差
法律的局限性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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