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银行业与信托业的分业管理 |
| |
引用本文: | 高平,梁利.论我国银行业与信托业的分业管理[J].辽宁经济,1997(8):27-27. |
| |
作者姓名: | 高平 梁利 |
| |
作者单位: | 辽宁大学国际经济学院 |
| |
摘 要: | 论我国银行业与信托业的分业管理●高平梁利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有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因此,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银行业与信托业的分业管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信...
|
关 键 词: | 银行 信托业 分业管理 中国 银行业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