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整顿期间必须完成的八个“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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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凌云.治理整顿期间必须完成的八个“结合”[J].当代经济科学,1990(5):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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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凌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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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大学经济系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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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认为,我国“治整”的历史使命不仅在于达到缓解通货膨胀、降低物价、调整经济结构等表面目标,更在于使中国经济走出“怪圈”,踏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之路。为此,在“治整”期间必须完成八个结合:(1)纠正急躁冒进与从根本上端正经济建设指导思想的结合;(2)经济增长近期稳定与建立经济增长速度制约机制的结合;(3)产业结构的常规调整与经济结构合理化的衔接;(4)提高经济效益与改善整个经济内在质量的结合;(5)强化行政手段与建立适合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的结合;(6)强调中央集中与建立经济分级管理模式的结合;(7)治理整顿与真正深化改革的结合;(8)治理经济环境与治理社会环境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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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治理整顿 经济体制 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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