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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社于农 服务于农 致力农村奔小康
引用本文:王致学.还社于农 服务于农 致力农村奔小康[J].合作经济与科技,1995(5).
作者姓名:王致学
作者单位:邯郸市供销社
摘    要:供销社是由农民入股集资兴办的合作经济组织,它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农民是供销社的主人,通过社员代表大会对供销社实行民主管理。但自五十年代后,由于受左的影响,供销社性质经历了由集体到全民、由全民到集体的反复变化,使供销社与农民疏远了,农民的主人地位被削弱或否定。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供销社的发展。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各级供销社要继续深化改革,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向综合性服务组织发展的新路子。从中央的要求和供销社的理论与实践看,供销社只有还社于农,才能真正把供销社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才能更好地了解农民在想什么,需要什么,从而把更广泛、更深层的服务做好。那么怎样才能做到还社于农服务于农呢?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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