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2004年以来促进东部盟市经济发展的措施 (一)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为方便东部盟市地区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结合实际,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审批要求的建设项目用地,及时办理审查报批手续,对东部盟市重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2004年自治区召开促进东部盟市经济发展座谈会以来,共批准东部盟市地区用地1.7万公顷,占全区批准用地面积的46.4%;东部盟市土地供应占全区的46.3%;实现土地资产收益120亿元,占全区的34%;累计投入19.1亿元,收储土地3069公顷,分别占全区的43.8%和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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