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性保护的视角谈个人所得税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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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显莉.从人性保护的视角谈个人所得税改革[J].全国商情,2009(22):7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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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显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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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理工大学财会研究中心,重庆40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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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个人所得税法要凸显其人性基础,关键在于落实其所涉及的人与国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的正义。其中,人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落实就是个人所得税法必须承担起对纳税人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切实保障,而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正义的落实则是个人所得税法必须实现事实上的税负公平。由于个人所得税法的费用扣除标准最能彰显其人性,因此,人性视角下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再完善,使其发挥其收入调节作用,应对个税的设计加以改革与完善,以期使个人所得税法能够更好地实现量能课税,从而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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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性 个人所得税 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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